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是管理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是為實現安全目標而進行的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動;主要運用現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種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組織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決和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在這些年的工作中,企業安管部門人員來申報資料時很多人對安全管理的概念不十分清晰或者很多都是一知半解。主要體現在以下五點問題不清:(1)高危行業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取得安全資格證書;(3)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書;(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上五點構建成一個企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框架,但是很多企業在認識上都存在著偏差。針對這些模糊不清的區域筆者認為有必要普及一下相關知識,只有讓企業相關人員搞清這些知識點,企業才能更好地做好內部安全管理。
第一點,所謂的安全 生產管理 機構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內設機構。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第十九條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從這條規定上可以看出針對不同企業風險性大小、從業人員的多少、生產經營規模的大小等因素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程度上是不一樣的。高危企業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必須有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這些具體怎么體現出來呢?就是企業內部設置該機構的正式文件以及機構人員的組成名單或者任命專職兼職安管人員的任命文件。
第二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首先,這里存在一個很普遍的模糊點就是很多企業對主要負責人這個概念不清。在具體審批中主要負責人指的是一類人并不單指一人。
第三點,很多人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生產責任書這兩個概念不清。
從范圍上講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范圍大于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是落實安全責任制的一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責任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經營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也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點,在安全審批工作中經常碰到中小企業來咨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什么?我們應該有哪些制度和規程?你們那有沒有現成的讓我們直接復印一下等等。
這些問題嚴重暴露了企業安全管理的缺失與不重視。最基本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應包含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含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發放制度和防止職業病危害的具體措施)、安全教育學習 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或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等,這些是最基本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所有企業都應制定以上健全的規章制度。在這些基礎制度上再根據各個企業從事不同行業的特殊性編寫其他安全制度這樣一個企業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就體現出來了。
第五點,(安全生產潑)第二章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五章第六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伊》第五章第四十九條、五十條等等法律法規中都提出關于應急救援相關要求。
這充分體現了應急救援預案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應急系統中起著關鍵作用,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為應急準備和應急相應的各個方面所預先做出的詳細計劃 ,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從而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于2009年成立了應急救援處并對省部屬大型企業進行了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及登記備案工作。編寫系統規范的應急救援預案是一門復雜的系統學科,鑒于它的專業性對于一般的中小企業在編寫上存在一定的難度。一般的中小型企業可以選擇稍簡單的專項預案或者現場預案。
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具體的、特定類型的緊急情況,如危險物質泄漏、火災某一自然災害等的應急而制定。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通常是該類型事故風險較大的場所、裝置或重要防護區域等所制定的預案。一般預案的編制內容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能分工、預案細則、預案的演練,要求具有可操作性。應急救援的編制過程分為5個過程:(1)成立由安全、生產、技術等有關部門組成預案編制小組。指定負責人;(2)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3)編制應急預案;(4)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5)應急預案的實施。在審批工作中發現很多企業申報的應急救援預案是為了敷衍申報編寫的,可操作性低、內容空洞。很多企業的預案編寫內容多是些理論,可操作性不強有些預案內容中甚至都未提及成立應急救援機構或者成立了但是卻沒有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安全文化所要解決的問題,也就是它的目的,就是形成最大限度的保證工作(勞動)效率和安全系數在臨界點以內穩定狀態的共識,也就是在盡量避免人身和非人身事故發生的過程中,形成共同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對于一個企業來講,任何避免人身和非人身事故的政策、制度、機制、措施和方式方法,得到全體員工的認同,就是企業安全文化的目的和作用發揮的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