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話題又引發了各方的熱烈討論。然而,企業真正的社會責任是什么?
這幾年,每當災難發生時,政府抑或社會,都極力號召企業捐款,似乎企業捐款越多,才越能體現企業所擔當的社會責任。捐款表愛心無可厚非,但政府明里鼓勵,暗里甚至是強迫的時候,其意義就不那么純粹了。
有評論認為,企業不是社會救助機構,慈善救助應該由政府去做,而不應隨意轉嫁給企業。企業的慈善救助行為應該鼓勵和提倡,但企業應當在合法合規經營、為股東多盈利的前提下再去做慈善。
著名學者、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何志毅對《新財經》記者指出:“慈善不是企業必須做的,但它是每個有能力的企業應該做的。中國企業的形態很多,但毫無疑問,慈善公益是所有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尤其是中國經過三十年的變革
開放,企業的發展得到社會的很大支持,比如人口紅利、資源紅利,等等。”
熱鬧的捐款比賽
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起,國內便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捐款潮。
眾企業爭先恐后加碼捐獻,動輒超億,而且是比著捐。輿論也跟著造勢,誰捐得少就批誰。汶川大地震后,長長的企業家捐款名單顯示:香港長實主席李嘉誠先捐3000萬元港幣,之后再捐1億港幣;香港恒基地產李兆基先捐1000萬港元,再捐1億港元;王永慶捐1億元人民幣;碧桂園楊惠妍捐1000萬元人民幣;蘇寧電器張近東捐5000萬人民幣……
在汶川大地震捐款企業中,萬科集團捐款200萬元人民幣,被視為“鐵公雞”,一時成為輿論抨擊的焦點。萬科集團的捐款,以及王石在博客上的一番解釋,最終導致他被輿論的子彈射成重傷。
當年的募捐活動,可謂熱鬧非凡,在各方輿論的助推下,募捐高潮迭起。
知名評論人士李承鵬當時寫下一篇博文《當捐款已成比賽》,他在博文中提到的激越男和煽情女的對話讓人無語,那臺著名的捐贈晚會,被打造得如同春晚般熱鬧。李承鵬說:“主持人義無反顧地煽情下去,把自己當成了感動牌復讀機。”李承鵬在博文中的分析雖說有些冷幽默,卻不失理性。
之后玉樹地震,企業再度解囊捐款獻愛心。而此時,原本是出于真誠的愛心行為,已部分演變成迫于社會和輿論等各方壓力的攀比行為。一時間,不捐款似乎就不足以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
有人尖銳地指出,如果對這類慈善加個定語,“超級”絕不為過。超級慈善,前所未有地侵襲著中國的社會和企業。更有企業家坦言:“我不在乎上不上財富榜,但是我在意是不是上了胡潤的慈善榜。”慈善捐贈本不應帶有過多的功利色彩,但如今已經逐漸變成了帶有“三八”色彩或撈取個人名望的當代“超級時尚”。
捐款成為比賽,慈善一夜走紅。有人稱,這是政府和諧社會的召喚;也有人稱,這是企業在營銷自己。面對這樣的慈善捐贈環境,接受記者采訪的一些企業界人士無奈地表示:“變味了。”
慈善光環的背后
在電視觀眾熱淚盈眶,感動于企業家的慷慨解囊時,殊不知有些企業這邊踴躍捐款,那邊卻在琢磨逃稅;今天捐了款,明天卻要為生計發愁;前腳捐了款,后腳就去與政府談條件。慈善捐贈在某些捐贈大戶那里,已變成了獲取自身利益的砝碼。原本單純的愛心表達,已經不再單純。
曾榮登2006年胡潤內地百富榜,坐擁8億元人民幣的廣東順德區金龍油墨化工有限公司、金冠涂料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偉彬,曾是順德商界的傳奇人物。1991年,他還只是一個上門推銷聚酯漆的小老板,數年之后,便成為了這個行業的“涂料大王”。
然而最終,周偉彬卻因逃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據悉,他的逃稅行為就是在“慈善”光環的掩蓋下完成的。
1999年前后,周偉彬把目光投向了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期間,兩次大型捐款活動,他都捐了300萬元。在其他諸多慈善活動中,也有他的捐款記錄。為此,周偉彬在2000年當選為“廣東省十大杰出青年”。直到事發前,誰也不知道周偉彬捐款的“深刻用意”。
以捐款之名行逃稅之實,最終把自己卷入犯罪旋渦的企業家,時有所見。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指出,富有階層中,的確有少數人企圖通過慈善進行宣傳、洗錢、逃稅。
此外,“諾而不捐”、“詐捐”,在捐款的同時,卻飽受質疑的企業和企業家也是層不出窮。農夫山泉、牛根生等就曾先后陷入了這樣的是非之中。
越來越多懷揣不單純動機的企業東窗事發。以至后來,企業家只要一與慈善沾邊,就會引來尷尬。去年,新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的舉動,就直接引發了對他的質疑之聲。當時,陳發樹放言要做“中國巴菲特”,宣布捐出價值80多億元的股份成立慈善基金。此言一出,立即招來質疑一片:“假慈善”、“洗錢”、“逃稅”……陳發樹無論如何也料不到,一個慈善想法,會把自己推上公眾輿論的風口浪尖。
陳發樹之前,也有不少民營企業家遭遇過此種尷尬。同是在去年,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稱,要將超過半數的自有股份捐出,成立基金會。隨之,質疑聲四起。輿論認為其此舉動機可疑,是富豪的慈善秀。
借用慈善基金會逃稅,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了。這種帶有“慈善”光環的做法,把公眾的視聽攪得混沌一片,已然分不清哪些是真慈善,哪些是偽慈善了。
與此不同,另有一些企業則是自身財力堪憂,卻迫于社會或輿論壓力,愣要打腫臉充胖子,置企業存亡于不顧,也要爭上慈善榜。對此,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指出,企業連自身發展都維持不下去,卻滿世界搞“慈善”,是不可取的。他認為,“企業應先把最應該履行的責任履行到底,有余力再談其他。”
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什么
雖然質疑聲不斷,但在不少公眾的眼里,慈善確已成為了企業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美國上世紀初的工業巨子卡耐基有一句名言:“在巨大財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他的說法,代表了許多慈善企業家的信念。然而,慈善究竟是不是企業直接的社會責任?企業真正的社會責任到底是什么?
關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各種標準不一。清華
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王名有一個著名的“六層次”理論。他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多層次、多體系的概念。慈善在其中處于相對高的位置。企業要對社會做的,第一是要在產品上對社會負責。第二是履行對員工的責任,勞動力也是一種購買,企業必須保證工人的生活、健康、進步。第三是社區環境的負責任,保證其工業生產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第四是“企業公民”的概念,企業要促進社區的和諧,參與到社區的社會、政治、文化環境建設中。第五個層次才是所謂的企業公益。第六層次,則是超越企業所在的社區、所在的國家,去關注全人類共同的問題,比如防止戰爭發生等。
這六個層次之間是互相遞進的關系,低層次的責任履行后,才可能去履行高層次的責任。所以,從這個層面來看,慈善只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美國所前所長資中筠也指出,公益活動確實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之一,但不是最主要的。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姜萬軍也認為,把企業的社會責任僅理解為慈善,太過狹隘。據了解,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中心開發的社會責任評估體系,用23個指標衡量企業在經濟、社會、環境三方面是否履行社會責任。其中“社會”方面有9個指標,包括企業員工權益保護、產品安全等,最后一個指標才是社會捐助。
何志毅表示:“從企業的角度上講,首先是為企業負責。做慈善并不一定要拿錢出來,也可以拿時間出來,拿智慧出來,拿企業的一些專業人力出來也可以。”
慈善亂象 誰的責任
作為北京大學知名教授,何志毅是國內最早倡議并身體力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本土商業思想者之一。他指出,美國每年的慈善捐款占到GDP的2.3%,在中國這個數字則低于千分之二,相去甚遠。
中國的慈善事業僅僅是剛剛起步,無論是規模還是參與度,都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比。雖然中國有陳光標這樣的“首善”,但慈善捐贈整體環境欠佳。
慈善事業的大背景是國家的提倡和推動,提倡捐款,也算得上是善意的引導。但是,一邊在捐款,另一邊卻在揮霍浪費;一邊是索捐、逼捐、搞捐款排行榜,一邊卻是公款私用,奢侈無度。“這樣的捐款還有多少實際意義?”公眾和輿論對此提出質疑,也就不難理解了。
剔除個別企業家的別樣動機,目前我國慈善基金的信息披露和資金使用情況不透明,也容易讓公眾產生猜疑。企業家的捐贈,投入了多少,用在了哪里,哪些人受益,可能捐款人自己也無從知道。從事慈善公益的業內人士認為,部分基金會的運作,基本處于不透明狀態。主管機關、捐贈人、社會公眾對基金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途徑,對基金會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很大程度上還是一種“自我監督”。
“中國的一些慈善公益機構并不是真正的NGO組織(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統下,不被視為政府部門的協會、社團、基金會、慈善信托、非營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這是中國社會一個很特殊的問題。”何志毅指出:“中國對這類問題應該怎樣去管理,也沒有很健全的法律法規。國外很多企業都是在尋找專業的組織,但在中國這些組織還不夠健全。”
“盡管有各種問題,但中國的慈善事業才剛剛起步,會在發展過程中去逐步完善的。”何志毅表示:“這是一個漫長的反復與社會磨合的過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也要經歷這個過程,企業和社會有一個合理的邊界。慈善公益是企業繞不過去的話題。我們應該鼓勵企業做慈善事業。但社會怎樣去規避某些不良行為,這需要磨合,需要有一套合理的法律法規來解決。”
何志毅告訴記者,當社會財富積累不均后,公眾就有了一些不平衡心態,希望企業不停地做慈善。但他同時指出:“要解決的社會問題太多了。光靠政府拿稅收來解決是不可取的,社會期待(企業能做一些事),但不能逼企業一定要拿出多少錢來做慈善。”
慈善捐款是好事,但要看怎么去做。同時,輿論也不能只盯著慈善。比如,每次自然災害發生后,全社會的興奮點都集中在了企業的捐款上,對防災、減災、汲取經驗教訓,改進政府工作卻視而不見。企業捐款多,財政支出的負擔就小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指出,相關主管部門存在的許多問題,或許在熱鬧的捐款比賽中被忽略了,這也是有些人希望輿論關注的興奮點集中在捐款上的原因,他們希望最好能永遠討論下去。與其年年搞捐款排行榜,對捐贈落后者進行道德審判,不如建立公開透明的制度,讓公眾有權利參與監督慈善經費的支出。(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