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圍:集團內成品和原材料的合格供應商以及其它認為需要作管控的供應商。 考核原則:盡最大可能量化方式評估,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三項原則開展相關工作。 參與部門:采購部、物流部、質控部、技術部等;通常由采購部主導實施。 考核周期:月度,每月末根據《月度成品供應商考核表》統計當月績效分。 評級周期:年度,每年末完成本年度連續11個月之供應績效考核分值的平均值統計,以其平均值作為參考,連同其工廠管理能力,問題解決能力,自動化實現程度、創新能力、響應度等作為依據,在本年度末召開會議作出表彰。
一、具體方式方法
1、分級劃分參考如下:
等級 | 年度考核 平均分值 | 管理措施 |
Ⅰ | 98分 ≤X≤100分 | 1、擬定為一級采購對象 2、訂單數量份額可占50%以上,縮短付款賬期增加新品投放 |
Ⅱ | 95分 ≤X< 98分 | 1、擬定為優先采購對象 2、訂單數量份額可占30%,要求供應商持續改善 |
Ⅲ | 90分 ≤X< 95分 | 1、擬定為次級采購對象 2、適量采購,要求供應商主動改善并1月內完成改善目標 |
Ⅳ | X< 90 |
供應商績效考核點及權重參考如下表:
負責部門 | |||
評估模塊 | |||
考評類型 | |||
統計人 | |||
數據來源 | |||
權重 | |||
權重分值 | |||
分值明細 | |||
扣分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