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全觸摸屏iPhone的推出顛覆了傳統手機產業的用戶習慣和盈利模式;扎克伯格用Facebook全新定義了互聯網時代的社交網絡;馬斯克和他的Tesla正試圖用新能源改寫汽車行業消費、服務、技術標準。在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已上升為國家戰略的當下,中國民企的戰略轉型更需要的是具有前瞻眼光的、敢于創新并重新定義市場規則的“制度企業家”。
何為制度企業家?
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認為,企業家的本質是創新,是創造性的破壞。在商界,每一個重大的技術突破都是對原來技術的毀滅。比如現在的MP3、IPod完全替代了原來的錄音機、隨身聽。相對于傳統企業家,制度企業家更能夠通過不斷創新,打破制度障礙,最終改變、創造出新的行為規范與價值觀念,為人們所接受與使用。
例如麥高文(Bill McGowan)是一位典型的制度企業家。他率領美國MCI公司(MicroCommunication Inc.)成功打破了AT&T 的行業壟斷,促成了“AT&T 分拆案”,這不但成就了一個企業的輝煌,而且開創了美國電信業的新紀元。他的名言甚至有些張狂:“改變管制規則有橫財可發。”但幾乎沒人可以否定,是麥高文推動了美國電話領域轟轟烈烈的變遷和社會進步。
無獨有偶,在中國轉型經濟的制度環境下,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企業家已初步形成。他們對制度變遷過程中出現的盈利機會十分敏感,“遇到紅燈繞著走,遇到黃燈闖著走,遇到綠燈搶著走”;他們擔當了開拓者和先鋒者,在進行商業活動的同時帶頭提出游戲規則創新,通過游說公關、輿論壓力甚至法律途徑與不合理的制度進行對抗,最終突破制度約束,有力地推動了產業以及經濟的發展。
例如,李書福領導的吉利集團率先打破民營企業不能造車的產業管制性進入壁壘;倪捷領導的綠源公司成功打破制約電動自行車發展的行業標準的桎梏等等。這些制度企業家的創業活動不僅使企業自身擁有了先行競爭優勢,而且引發了制度變遷,其所確立的新制度完全改變了所在產業的發展格局,影響深遠。
制度企業家的主要特質
制度企業家誕生于企業家的土壤環境中,是一些特殊的企業家,與傳統企業家相比,他們獨有的特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改變游戲規則包含的潛在贏利機會具有高度敏感性和超然洞察力。制度企業家具有“制度不均衡將產生獲利機會”的意識,能夠判斷當前的制度是否能夠帶來收益,進而率先采取行動挑戰舊有規則,并為新規則的誕生提供建設性貢獻。麥高文正是意識到了建立電信網絡能提供全國性的低成本長途通信服務,才導致他做出改變原有規則的行為。2. 較強的冒險精神。制度企業家創新的是一種“特殊產品”——制度, 當現階段某些方面的制度安排已經演變成了阻礙企業發展的桎梏時,如果要改變它,沒有冒險精神是無法實現的。但只要制度創新能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具有巨大的社會贏利前景,政府肯定會支持和保護這些敢于冒險的制度企業家,因為制度安排的最終目標是變革舊的生產力,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
2.具有完成實際創新的能力。制度企業家能夠倡導、盡力說服并積極組織其他參與者“看到”未來可以獲取回報的機會,并通過產品、品牌、管理以及制度創新實現獨特的商業模式變革,推動社會進步。麥高文的故事中,如果他沒有實際創新的能力去說服用戶響應并獲取政府支持,“改變管制規則”的制度創新就難以實現,美國電信業的市場化也許是遲到的春天。
制度企業家的社會技能
一般而言,轉型經濟中的制度企業家能夠通過公開輿論造勢、私人游說、事前投資與事后解釋、創造特例等技能,突破制度障礙,實現創業。前文提到,李書福是一位典型的制度企業家,筆者就以此為例,對制度企業家的技能進行闡述。
90年代中期,吉利集團生產汽車時環境非常糟糕,要想制造轎車,必須獲得國家機械工業局及隨后的國家經貿委的許可。為此李書福做了許多工作,他在突破約束、獲取“民營企業造車”制度認可的過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行為:
第一,私下實踐,即通過“借牌”生產和以“先上車、后買票”的快速建設形式使其造車行為成為“既成的事實”。首先,他與具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進行合作,“借牌”生產兩廂汽車;其次,他先后于1998和1999年在浙江臨海與寧波迅速建設汽車生產基地,使造車行為成為“既定的事實”,引起了政府重視。
第二,與政界游說公關,爭取他們對企業發展的理解和支持。李書福的游說對象包括了作為制度制定者的國家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官員,典型事例是時任浙江省副省長的葉榮寶為吉利汽車獲得合法身份上下奔走,這種游說行為的作用在于獲取制度制定者的價值認同。
第三,媒體與輿論造勢。吉利集團將汽車產業制度中禁止民營企業進入的制度條文的不合理處公之于眾,一方面為企業家的創業行為獲取社會道德認可,另一方面對制度制定者施加壓力,加速制度變遷進程的推進。
通過上述活動,國家最終放松了對汽車生產的管制,吉利成為中國首家獲得轎車生產資格的民營企業。
制度企業家與民企戰略轉型
中國現在的多數民營企業尤其是家族企業仍是“企業家的企業”,企業戰略體現的往往是企業家的個人意志,企業行為也基本是企業家行為的人格化體現。因此,對于民營企業而言,企業家處于核心地位,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在企業家從事商業活動的過程中,除了產品、技術和市場機會,還存在著“看不見的”,但對競爭結果存在重大影響的制度因素。正在向市場經濟演進的中國制度變遷對民營企業成長造成了雙重影響:
一方面促生了創業激情,提供了豐富的創業機會;
另一方面,不完善的制度環境又對民營企業的成長造成了諸多限制,如政府對企業的直接干預、對私有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不完善等。而在面臨不利制度約束下的民企轉型升級,制度企業家將會大有用武之地。
戰略轉型是企業為了應對環境變化而對目前戰略進行的更新和變革,是企業維持持續競爭優勢的重要來源,有助于長期的生存和發展。制度企業家具有較強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在制度安排涉及利益沖突時,他們能夠迅速識別創業機會,挖掘當前不利環境中蘊含的新機遇。此外,他們能夠通過整合資源或權力,領導其他參與者采取集體行動,與制度制定的主體不斷的協商來重新闡釋游戲規則。因此,在面臨制度約束時他們傾向于進行先動性的創業活動,這會導致企業戰略要素和戰略內容的改變,進而促進變革的發起。
此外,戰略轉型同時是企業的戰略資源進行充分利用和重新配置的過程。資源具有多樣的可選擇性和適用性,有些資源在當前短時間內不能夠被企業利用,但未來卻能夠轉化和利用。制度企業家由于具有高度的冒險精神,他們更偏好于從事新的活動,為企業保持競爭優勢不斷從市場或社會網絡中探索未來可轉換利用的新資源。而互補性資源的獲取有利于對資源重新配置,為企業戰略選擇提供更多的方案,同時獲取上述資源也能夠促使企業制定更具有創造性和創新性的戰略,從而保障戰略轉型的順利進行。
在某種程度上,處于轉型經濟體的中國,由社會底層創業者自發發展出的規范有效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制度企業家自下而上的制度創新與變革創造了中國轉型經濟的奇跡。在面臨制度約束的情況下,制度企業家自然會摸索出一整套適合市場發展的模式和行為規范,為中國經濟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