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咨詢公司的女老總抱怨:“剛面試了個人,簡歷很漂亮, 北大 畢業,MBA。我約在咖啡店,結果俺買單,他絲毫客氣都沒有,飲料都是我端的,大男人家家的,這般不懂人情世故。注重細節,成就自己。”
與此同時,面試者也吐槽:“今兒我被通知面試。很奇怪沒有在他們公司,而是選擇了一家環境優雅的咖啡廳,后來發現面試官是一女的。我以為就是聊聊所以叫了杯檸檬水,沒想到那女的點了一大杯拿鐵。聊完了,那女的暗示我買單,還說一個男人應該大氣些云云。我拒絕了,對她說:我是找工作,不是來相親的……”
圍觀的群眾分成了兩派:一派支持女老總,或是認為和求職企業的見面,有必要事先投入以示真誠,或是認為男女之間的見面,男方應該保持紳士風度,沒有必要計較得這么清楚;另一派則支持面試者,道理很簡單,認為企業應該支付面試費用。
毫無疑問,我支持后一類觀點,畢竟商業就是商業,否則,難道企業租下酒店的會議室搞招聘,還要應聘者支付租金?從這個角度上說,簡單的事情被扭曲得復雜,本不值得一評,但是,該事件卻折射出某些管理者的畸形邏輯,倒是可以評說評說。
商業的邏輯——小馬不能拖大車
我們首先從商業關系的角度對這一事件進行考量。
商業關系有兩層含義:其一,商業關系中出現交換的原因是雙方認為交換具有必要性,即經濟學原理認為的,交換使雙方變得更好。其二,商業關系中的交換講究等價,或者說強調支付對價。第一層含義比較清晰,但是對于第二層含義中的“等價”,大家卻有不同理解。
在假設的完全競爭市場中,市場上每種商品的價格對供需方都一致,且因為供需方的市場力量有限,都被假設為“小原子”,商品價格不依賴于雙方的決策,而是真實反映成本。這種市場中,大家都是現貨交易,對于價格也沒有爭議,自然不存在沖突。
但是,完全競爭市場在現實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供需雙方在市場上的稀缺性不同,市場力量不同,就會造成價格偏離成本。舉例來說,某種商品如果非常稀缺,假如“共和國長子——兩桶油”提供一個工作offer,其大可以要求競價者提供更高的對價(例如,更高的學歷、更好的工作經歷、更好的關系人引薦),甚至可以要求競價者為爭取一次面試機會先行支付額外的成本(如在應聘成功前為面試官買一杯咖啡)。
偏離成本的溢價往往被看作是剝削,有的學者據此認為即使這種交易達成了合意,仍然是“不公平”的。正如哈佛大學桑德爾教授在探討公正時,就舉出了2004年哈利颶風橫掃佛羅里達州時有商家乘機漲價(偏離成本)的例子,認為這種漲價雖然提高了商品交換的效率,但卻有違社會公認的正義標尺。我一向不是市場原教旨主義者,所有,某種程度上,我認同這種觀點,價格信號的浮動應該被限定在社會的正義標尺內。
但是,平心而論,一杯咖啡的成本真的沒有什么了不起,也絕對達不到突破社會正義標尺的地步,為何我仍然堅持不主張應聘者支付呢過?其實,不是我不主張他支付,而是女老總提供的工作offer還沒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他不愿意支付,這就是市場力量角逐的結果,這就是商業的邏輯!
企業選人,人也選企業,本來就是平等關系,扭曲這種平等關系的只是一方過于強勢的地位。
但是,如果自己不是兩桶油之類的強勢企業,也沒有呼喚哈利颶風的能量,就應該放下姿態和人家談交易,而不是端著架子提些不切實際的要求。否則,結果就是一拍兩散,浪費了自己招人的時間和成本,何必呢?開著奇瑞在路上裝英菲尼迪和奔馳寶馬賽跑,實在是很無聊,也很危險!感情的邏輯——一種關系一種角色
有人從禮儀的角度來審視這個事件,認為應聘者作為男人有失風度,那么,我們就再從情感的邏輯來分析分析。
情感的邏輯讓人進入一種情感關系中預設的角色,并在這個角色中享受權力或承擔義務。誠如這一個事件中,如果應聘者進入了“男人”的角色,他在當前的社會習俗下就理所當然地應該為“女人”買單。但是,我們再想想,他有沒有必要進入這樣一種角色呢?他究竟是來做什么的?毫無疑問,人家是來求職的,人家沒有意愿進入那種男女交往關系(不一定是有關感情的)中為他預設的角色。
強盜邏輯是,有人會問:“你還是不是個‘男人’?”這顯然是個偷換概念的伎倆,人家肯定愿意當“男人”,但在你面前就僅僅是個“求職者”,你不能因為人家選擇當“求職者”,就認為“求職者”不是“男人”,他在自己心儀的女人面前,說不定比“男人”還“男人”。所以,一個情境說一個情境的事情,兩性關系的法則不能被泛濫,不能因為個人身上的性別屬性,就對人家亂施加義務。正如,你在足球場上競技時沒有必要告訴別人你會打籃球,但人家絕對不會因為你沒有投籃就認為你沒有雙手。
進一步看,我倒認為并非女老總秉持這種態度,并非因為她邏輯不清,而只是一種“泛道德”習慣。其目正是將自己和別人帶入有利自己的某種關系,并利用社會習俗形成的壓力行利己主義之實。還別說,有人還真吃這套,換個人覺得面子掛不住了,說不定就把單買了。但這一事件中的求職者顯然無比清醒,時刻謹記自己是來求職的,于是,他并沒有履行那些別人施加給他的義務。
其實,現實中利用“泛道德”行利己主義之實的人又何止本次事件中的女老總。
比如,管理者在管理下屬時,往往喜歡讓員工無條件地付出,卻不喜歡給予回報的承諾,還美其名曰——年輕人要單純,要踏實,不要急功近利,堅持付出,自然有回報。但事實上,作為理性人,誰的付出不是為了回報呢?掛出個永遠碰不到的“胡蘿卜”,誰有心思一輩子為你跑呢?難道不跑就是“不單純”、“不踏實”和“急功近利”?哪種“泛道德”的標準預設了這樣“不求回報”的角色呢?
再如,企業在員工離職另起爐灶成為競爭對手時,往往埋怨其不講情義,但事實上,自己卻不愿向員工支付一定時期內不再從事該行業的“競業禁止費”作為補償。商業上不支付對價,卻希望用情感上為人家預設的角色去進行道德施壓,這也是典型的“泛道德”。企業認為自己培養了員工,沒有企業的平臺就沒有員工的今天,但換個角度,員工也在就職期間為企業全情付出,帶來了收益,否則他就不可能成長到今天。這種關系中,不存在誰對誰有恩,你付錢,人家干事,就是商業上支付對價的邏輯。
商業世界的感情——管理不是賣切糕
其實,商業世界中并非沒有感情,“士為知己者死”的美談也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