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戴維?布魯克斯在《紐約時報》最近的一篇專欄文章里,認為奧巴馬總統不是稱職領導者的原因。在提高債務上限的談判中,他沒有展示出自己的能力。
布魯克斯將奧巴馬與新澤西州州長克里斯?克里斯蒂進行了比較。為了平衡州財政預算,克里斯蒂將三十個市政府召集到一起,就立法舉措進行探討。由于平衡預算需要大幅度削減選民支持的各項社會服務,因此,在會議現場出現了此起彼伏的反對之聲,但克里斯蒂并沒有回避反對者提出的意見。
布魯克斯認為克里斯蒂就屬于一位“有能力肯擔當”的領導者,在危機出現的時間,會親臨第一線直接進行處理。而相比之下,奧巴馬就屬于內涵型的領導者,在處理跨黨派的重大問題時,喜歡隱藏在幕后發揮潛在能力。
真相就是,每種風格都可以發揮作用;如何找出合適的風格并有效執行才是問題的關鍵。
對于領導者來說,承擔的角色是由背景、現實和后果三項因素共同決定的。按照組織理論學家以及作家保羅?赫塞博士的觀點,領導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風格進行靈活調整和應用。只有在考慮到背景、現實和后果等方面的因素后,領導者才能確認應該采用什么樣的風格。
需要遵循的幾項指導原則:
1、對背景情況進行確認。管理者需要了解背后的故事,在這里,它指的是到達現場之前發生的情況。有時間,這需要詢問大量問題并進行深入分析。對于資深領導者來說,掌握背景情況就是必備技能。他們工作靠得就是這種方式。對于領導者來說,了解現實和背景雙方面的信息是順利開展下一步工作的基礎。
2、依據當前的現實情況決定參與程度。對于領導者來說,處理危機就需要進行大刀闊斧的行動。舉例來說,如果新 營銷 方案無法獲得足夠支持的話,首席營銷官應該知道如何處理后續而來的問題。如果多起營銷活動均已失敗告終。首席執行官就需要迅速找到解決方案。他或者她應該立即接管相關工作,并及時找到一名新的高級營銷主管來負責。
3、考慮到自身行動會帶來的后果。艾薩克?牛頓勛爵對此表示歉意,對于領導者來說,所有工作并不存在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回應。很多時間,首席執行官作出的決定會影響到公司整體發展;而一線經理的指令則不會引起多大的波瀾。首席執行官決策過多的話,不僅僅會出現工作量過大導致問題不斷的情況,而且也會妨礙其它高層領導來開展工作。
一些其他意見:
對于危機控制或者處理來說,領導者親自動手屬于最佳方式。
在管理權交接或者重大調整時,領導者應該親臨一線。
在有充足的時間和機會培養年輕領導者,并且這樣做的風險非常低時,致力于建立共識是最有效的選擇。
對于領導者來說,采用何種風格以及知道何時如何進行干預取決于個人經驗。
新上任的高管經常會渴望在任期內迅速獲得成功,這往往就會導致頻頻發布大量決定的問題。而對于公司來說,由于沒有做好前期準備,或者對背景和現實的認識錯誤而導致破產的案例簡直太普遍了。不過,從好的方面來看,精明的領導者很快就可以了解到實際的情況,并意識到必須將速度降下來,否則就很有可能出現自己被其它人代替的后果。與此同時,領導者也都明白,開展重大項目的時間必須展示出自己的決心和重視程度。
根據工作的輕重緩急程度進行對應處理,并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對于領導者來說,需要針對背景、現實和后果等方面進行慎重分析,才能作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