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 企業管理 重視 執行力 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如果總認為執行力有欠缺,沒有達到預期目標都是執行力惹的禍,那就大錯特錯了。如果說執行是與決策相對應的概念,管理者在決策中居高臨下,那不僅是一種封建意識,甚至連封建統治階層所曾經具有的管理境界都沒有達到。比如在唐代的開拓君主李世民的心目中,“執行力”就很神圣,他生怕決策不適于執行,終將傳統農業社會推向鼎盛時期。
對執行力常懷敬畏之心
強調執行力一類的書籍受到管理者熱捧時,曾被有識之士稱之為“奴書”;而唐玄宗時史臣吳兢編撰的歷史文獻《貞觀政要》也可以稱之為“奴書”。只不過前者試圖對被管理者進行“沒有任何借口”的奴化;而后者則著意于對管理者進行匡正,即“志在匡君”。該書對唐太宗李世民貞觀之治時期的歷史經驗作了系統總結和全面介紹,歷史上也受到過熱捧。
封建君主的權威至高無上,似乎不愁得不到執行力;唐太宗個人一世英雄,“威容儼肅,百僚進見者,皆失其舉措”,更是如此;為什么他能夠虛心納諫,“從善如流”?唐太宗的團隊不可謂不強:房玄齡善于籌劃,一心為國;杜如晦決策果斷,大膽推行;李靖既可以在外帶兵打仗做將軍,又可以進入朝廷搞管理當宰相;溫彥博報告國家公務詳細明了,不會把“經”念歪;戴胄善于處理繁重的事務,解決難題井井有條。加上政權穩固,掌握了全國的優質資源,號令一出朝廷,天下聞風而動。在這種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圍中,李世民沒有頤指氣使,更加倚重敢于直言相諫的魏征。這是因為他深切認識到了這樣一個道理:“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則濫賞無功,怒則濫殺無罪。是以天下喪亂,莫不由此”,所以不敢率性而為。
一向剛正不阿的魏征倒是對李世民恭維過一番:“古語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陛下以為可畏,誠如圣旨。”那意思是說,執行力有“載舟”、“覆舟”的兩面性,你作為皇帝能夠感到老百姓的力量可畏,確實很對。在這里,“圣旨”并非專指皇帝的意見、指令,而是指事情本來的意義和主旨。在執行力的語境中,如果說“載舟”表示執行力決定決策的貫徹落地,那么“覆舟”就是執行力對決策的顛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狀況的最壞結果。這種對決策“圣旨”的把握,顯然要比現在的一些管理大師們的認識要高明的多。如果管理者面對執行力“載舟”、“覆舟”的兩面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也是自己的一廂情愿。
應當承認,管理者對執行力整體上的敬畏與一對一的尊重執行者不是一回事,保持管理者的權威是必要的。問題在于,要求執行者接受指令時沒有任何借口,在管理者面前唯唯諾諾地回答一個“是”字,那其實是不難做到的;難能可貴的倒是執行者能夠出于公心,敢于表達不同意見。貞觀四年,唐太宗在長安下詔,征發民工士卒修建遠在洛陽的乾元殿,以備自己巡狩的時候住一陣子。給事中張玄素上書反對,認為這樣大興土木,還不如剛剛被推翻的隋煬帝,并且提出了五條理由。唐太宗立即召見張玄素,追問他我這樣做是否連桀、紂這樣的暴君也不如。張玄素競點頭稱是。唐太宗只好收回成命。唐太宗后來對房玄齡說:“張玄素的意見非常中肯。可貴的是他能夠在‘眾人之唯唯’的情況下敢于說‘不’,這應予嘉獎。”
時刻防止決策出現偏差
貞觀十六年的一天,李世民向魏征咨詢:在執行出現偏差與決策出現偏差之間,哪一個危害性更大?魏征認為前者的危害性更大。
李世民又問道:“北齊時的文宣帝昏庸殘暴,但是經過擔任尚書仆射的大臣楊遵彥的極力匡扶,也能使北齊的統治得以維持,這又如何解釋呢?”魏徵說:“楊遵彥使國家幸免于難,僅能救亡于一時,談不上大治。即便如此,也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不能與國君威嚴圣明的作用相提并論。”其實,這正是李世民所要的答案,也正是他殫精竭慮所要避免的局面。他努力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盡可能避免決策出現失誤。首先是以史為鑒。歷史與現實有時候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在決策與執行的關系上同樣如此。決策者是不能自以為是的,否則等到自己處處感到執行力不如意時,處境就相當危險了。李世民有一次談到隋煬帝時說:“隋煬帝知識淵博,也知道推崇堯、舜這樣的圣君而貶斥桀、紂,然而為什么他做事的時候截然相反呢?”魏徵回答道:“隋煬帝自恃自己才智超人,聽不進他人的意見,不能讓有智慧的人無保留的奉獻謀略,也不能保證勇猛的人能夠竭盡全力戰勝敵人。他雖然口誦堯、舜之言,執行的則是桀、紂那一套,至死不知道自己的問題出現在哪里。”太宗表示這一定要時刻引以為戒:“前事不遠,吾屬之師也!”
其次是以人為鏡。李世民從“以銅為鑒可正衣冠”的道理中,悟出“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的重要性。這實際上是要求執行者能夠成為一個明白人,同時能夠對上級的決策負責,不能在執行中機械地回答一個“是”就算完事。李世民曾經針對隋時的一個案件談到下級發揮作用的重要性,否則對于落井下石:隋煬帝下令追查一起盜竊案,聽說抓了二千多人后,又下令全都斬決。這時候執行團隊已經發現真正有嫌疑的只有5個人,卻不敢如實上報,把這二千多人都處決了,等于助長或者促成了隋煬帝的暴虐。李世民語重心長的對大家說,他“一日萬機,一人聽斷,雖復憂勞,安能盡善?”決策難免會有失誤,因此他要求群臣要像魏征那樣“隨事諫正”,使他少犯錯誤。
再次是兼聽則明。兼聽,不僅是尊重不同的意見,更要虛心聽取來自基層的聲音,即“詢于芻蕘”,關注割草打柴的人們的心聲。管理者不能先入為主,更不能聽風就是雨,否則就會被小道消息或者扭曲的信息左右,那樣反而更容易脫離實際。魏征在談到怎樣避免在決策中犯錯時向唐太宗舉了一系列的例子,說明偏聽偏信的悲劇:秦二世偏信趙高的話,結果養奸為患,最終在叛亂中被殺死在望夷宮;梁武帝偏信朱異的一面之詞,招致侯景之亂。侯景攻下國都后,被俘獲的梁武帝受到百般羞辱,病餓交加,臨死想喝一口蜂蜜都沒有得到。以此告誡李世民不要被體制內親貴寵恃的大臣阻塞了言路。李世民連聲稱是,常常聞過則喜,終于開拓出了被稱為開元盛世的大好局面。
決策當為執行者所樂用
唐太宗所謂納諫,在我們今天看來,意在形成一種校正機制。表面上看是允許甚至鼓勵執行者挑戰自己的權威,實際上是想樹立一種榜樣,形成一種風氣,要求“二傳手”們在執行決策時同樣要隨時準備修正自己的錯誤,不能自以為是,不能假傳圣旨推卸責任。這樣一級做給一級看,有助于最高決策的落地更加切合實際。另外,決策在執行中的趨利避害,有助于彼此形成利益共同體,使終端執行者樂于執行。
一言九鼎的李世民之所以虛心納諫,當然是為了李家天下的江山永固;但是為了實現這種述求,需要最大限度的考慮治下臣民的利益,在客觀上對自己不能不有所約束,即所謂“志尚清靜,以百姓之心為心”,防止“損百姓以適其欲”。
按照這樣的原則,決策時就需要考慮獲得執行者的認同。其實,管理者自己沒有能力直接創造足夠多的物質財富,能夠給執行者帶來的“福音”就是允許執行者發揮聰明才智,改善自己的生存條件和生活質量。只是在社會“蛋糕”一定的情況下,彼此有了零和關系,將利益分配的重點放在執行者一邊才不乏實質意義。李世民親眼所見,過去“宮中美女珍玩無院不滿。煬帝意猶不足,征求無已,兼東西征討,窮兵黷武,百姓不堪,遂致亡滅。”反過來,他“夙夜孜孜,惟欲清凈,使天下無事。遂得徭役不興,年谷豐稔,百姓安樂”,當然就能夠得到人們的擁護。決策要想為執行者所樂用,既不能開空頭支票,也不要試圖轉嫁執行成本,在遭遇資源瓶頸時心存僥幸;否則,執行者雖然沒有理由抱怨決策者,但也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與決策者博弈。因為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決策者試圖通過執行將資源放大,通過游戲規則的制定推卸自己的責任,實際上放棄了利益一致的原則,等于將執行者置于對手的地位。這樣一來,執行者雖然樂于嘗試,但也會發現其中博弈的玄機,使得既定的決策產生扭曲。魏征在上疏中引用孟子的話對唐太宗說:“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君視臣如犬馬,臣視君如國人;君視臣如糞土,臣視君如寇仇。”唐太宗深以為是,對股肱大臣關愛有加,使他們感到在執行中有強大的后盾,更加義無反顧。
既然決策者與執行者利益是一致的,那么理應讓執行者參與決策,由執行者在決策中直接反映自己的訴求,而不是將決策與執行截然分割開來,坐等決策者的“施舍”。由于歷史的局限性,李世民所處的時代不可能存在民主決策機制,最終還是由唐太宗說了算。不過他還是注意形成一種決策評議、校正機制,專設諫官參與決策。這并不是僅僅做做樣子,而是賦予執行者相當的知情權和否決權。貞觀六年,李氏政權的基礎已經穩固,各方面的形勢不錯,有人建議李世民舉行盛大的封禪儀式,李世民自己也有這個意思,偏偏魏征不同意。魏征的理由就是歷經戰亂和征討,雖然節節取勝,但是需要修生養息,提高抵御新的風險的能力,不能因為封禪儀式再勞民傷財。李世民幡然醒悟,隨即否決了歌功頌德的封禪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