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創業與企業發展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合作伙伴問題。有一個美國學者在回答媒體采訪的時候,把合作伙伴定義為:具有超越功利意識,嚴守本分的責任,又能積極幫襯其他伙伴的人。好的合作伙伴既是朋友,也是事業的支持者與配合者,還是知識的分享者與建設批評者,更是前進的推動者與困難的分擔者。我自己在創業、在江湖圈、在做公益、在媒體中有不少合作者,也經常會碰到合作伙伴的問題,在我看來合作伙伴有這樣幾個主要的特點:其一他們會非常主動地溝通,不會太講究層級與地位,誠懇而且直率,討論問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其二在工作場合的默契,有些規則要模范遵守,有些要求要積極主動地響應,有問題其后再說,即使有感到抱怨的地方也要保持在伙伴范圍內;其三不會為自己付出的每一份努力斤斤計較,相反看成是自己理所當然的表現;其四對于其他同人更多鼓勵與正面的信息,而不會拆其他人的臺;其五遇到問題的時候,多從建設性的方面,提出解決的方案,也能積極在自己的范圍內嘗試,而不是坐等其他人的解決;其六在每一種場合,留意各類資源與機會,為共同的事業增加資源與成功的可能;其七合作伙伴要成為學習與進步的典范,新知的權威,帶動團隊有持續的進步能力,因為核心伙伴的滯后會導致整個組織的失調。
當然對于合作伙伴之間也要防止一些情況,這些情況會降低合作伙伴的情感聯系,也可能會破壞伙伴關系:一是以為默契規則適用所有場合——好的合作伙伴會很有默契,不需要把所有的話說明白,就能互相理解,但是現在的企業與事業往往比較復雜,機構的規模也比較大的時候,很多的情況需要做事前溝通與說明,這可以大大減少誤解與配合不到位的情況,不能簡單地假定所有的問題靠默契能解決;二是燈下黑的情況,因為是合作伙伴,所以在關心、留意與幫助上,過分忽略合作伙伴的感受,覺得他們吃虧就是應該的,而且是不應該要回報的,甚至給予他們過于嚴厲的批評,損害了他們在員工中的地位,或者過于讓他們自己擔當了本應由組織擔當的責任;三是計算處理伙伴關系的狀況,合作伙伴不總是優秀的,也不是在所有時候優秀的,即使因為某種原因不再在公司服務,不再是最好的伙伴,犯了錯誤,也不能全盤否定,不能好的時候全好,不好的時候全不好,應該用客觀的態度對待他們,也能給他們適當的禮遇,這一點主要的合作伙伴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