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老談微創新,是希望告訴小公司怎么通過創新往前走。微創新是我多年互聯網創業過程中總結出來的方法論,我一直覺得互聯網的最大魅力,就是每三五年就會把前面的標桿企業推翻,這才是互聯網產業的真正核心。
今天,互聯網大公司抄襲成風,并借助既有的用戶和流量,壓縮創業公司的生存環境,逼迫創業公司不得不也走抄襲的“捷徑”。這樣的局面下,小公司如何成功?大公司有錢辦研究院,小公司怎么辦?大公司抄襲可以依靠體量優勢做到后發制人,小公司去抄襲,有什么優勢呢?一點優勢都沒有,你會被淹沒的。所以我認為創業公司一定要創新,不創新不能成功;而且你未必要發明一種新的算法、創造一個新的高深技術才叫創新,只需要聚焦于一個點,得到用戶認可就可能形成破壞式創新,撬動整個市場。
打動用戶不需要5個優點,一個就夠了。不過這得有用戶至上的企業文化。過去我們把消費者看成弱勢群體,我們做一個東西就教育用戶,告訴他們怎么怎么樣。這是建立在信息不對稱的基礎上,互聯網出現之后,消費者和企業之間的距離縮短,信息流通順暢,在今天這個以消費者為主導的時代,消費者的需求將越來越多地參與到企業創新的方向。用戶體驗的好壞也可以在短時間內直接反饋到企業那里。你必須從用戶出發,從外至內、由下至上的了解用戶的反饋,是好的反饋就乘勝追擊,是壞的反饋就掉轉船頭。
用戶體驗將直接決定企業在產品創新上的策略。你能改善用戶體驗,你就可能贏得用戶認可;誰能應答這些一線的需求,誰就將顛覆行業格局。比如說twitter,沒有twitter之前,我們也寫博客,twitter做了什么創新?無非是把字降到140個,有了更便捷的多向度交互式體驗,我們可能過去一個星期寫不到一篇博客,但是現在一天發好幾條推。twitter一定是顛覆即時通信的,它可以私聊,可以作為信息集散地——這不是對IM的模仿,而只是對博客的改進而已。
由此出發,我也反對小公司走平臺策略。為了平臺目的而起家的創業公司,我到現在都沒有看到一個成功的例子。小公司做微創新,不要面面俱到,要攻其一點,公司做大了,自然有創造平臺的價值。
典型的例子是蘋果公司,它是持之以恒的創新案例。微創新不是我發明的,是喬布斯發明的,他說過“微小的進步可以改變世界”。你今天看到蘋果今天的成功,一定要往前追述才能找到答案。你在網上查查,喬布斯剛回蘋果公司的時候,公司情況很糟糕,按照一般人的想法,他要做PC操作系統正面跟微軟抗衡是不太可能的。他也做了一些嘗試,并不成功。他后來做了什么產品?MP3播放器。他做了兩個創新,一個是里面放了一個硬盤,可以放更多的歌;他推出itunes,在上面賣歌。蘋果堅持不懈的去做,用戶來了,用戶認可了。當時他所有的競爭對手都嘲笑他,但是一個微小的MP3播放器就改變了世界。大家說用iPod能聽音樂,能不能看視頻呢?他就出了一個看視頻的版本,不受歡迎,因為屏幕太小了。那就出大屏幕,這就是iPod Touch,大家都知道它跟iPhone一模一樣。過了幾年iPod Touch有了1億用戶,那么他加了一個電話模塊,也就是iPhone。如果沒有以前這些微創新,是不可能有iPhone的。iPhone最大的進步是讓人覺得這不像手機,這個觸屏是一個很好玩的東西,可以讓老人和孩子都用iPhone。
今天所有廠商都想學蘋果的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這是憑空想出來的嗎?也不是的,是從iturns里發展過來的。iturns做了很多年,在上面0.99美元下載一首歌,那為什么不能1.99美元賣軟件呢?等iPhone的應用軟件商店成功后,iPad簡直是呼之欲出——不就是屏幕大一點嘛?所有應用都是共通的。
如果你只看到iPad的成功,然后說“我也要進軍這個市場”,可就不一定會成功了。我講這個事情,就是希望給創業公司打氣。小公司沒有錢也可以創新,也能發展起來。再回到蘋果的成功之路,iPod這個MP3產品成功的前一步是什么?是用戶至上的企業文化。我們要把微創新當成“道”來用,當用戶利益跟公司利益發生沖突時,你要尊重用戶。只有真正理解微創新這種文化,真正從用戶出發,以用戶利益為重,你才可以在跟其他公司競爭的時候得到用戶的支持。
很多公司做大之后,可能是宿命,它更看重商業利益,因為要維持股價,要維持對外的形象,當用戶利益跟商業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他們經常選擇犧牲用戶利益,保護公司利益。這種情況下,誰最重視用戶利益,就成了在競爭中非常有利的武器;誰最體諒用戶,誰就能最終得到用戶的認可。
這要求創業者得有開放的合作心態。如果一個人唯我獨尊,有點本事就覺得老子天下第一,我認為這種人成功的機會很小,微創新也做不出來。因為開放、合作,才能在別人看不見的細節中找到一個點,在別人熟視無睹的市場上發現獨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