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創意,大鬧劇!--評可口可樂參加第四屆中國杰出 營銷 獎案例
可口可樂,“今年20,明年18”,越來越年輕。
2005年可口可樂品牌營銷的主要任務就是進一步推進“要爽由自己”的品牌理念, 使品牌形象更貼近年輕消費群體。它是藉由“大創意”加上“大整合”所集結而成的整合營銷方案。大創意的核心是一部由6位明星代言,源于新生代真實生活,展現“要爽由自己”的個性追求的廣告連續劇。劇情的連續效應提升了可口可樂“真實原創”的品牌價值。大整合的核心在于突破了傳統的傳播渠道與模式。傳播渠道上整合出擊,電視與互聯網并進;充分發揮線上線下媒體的獨特優勢;收視率上,整合分散的投入;營銷手段上,強強聯手,與窗體頂端網絡游戲互動,成功地拓展了新的戰略營銷渠道。
我只想說,年輕沒有錯,刻意扮嫩就不對了。
連續劇,大鬧劇?
創意不是用來拿獎的,而是用來賣貨的。
如果做了一點改進,就大聲吹噓,“我做了一個大創意”,還要特別強調這個“大”字,那么這個人的頭上一定有一“大”群牛——牛都吹到天上去了!
“大創意的核心是一部由6位明星代言,源于新生代真實生活,展現“要爽由自己”的個性追求的廣告連續劇。”可口可樂策劃人在杰出營銷獎頒獎現場大聲吹噓。當聽到“大創意”三個字的時候,我心里一陣驚喜,終于可以聽到有創意的案例了!得好好聽聽這個“大”創意到底有多“大”;當看完所謂的“廣告連續劇”后,我很失望。
這不就是一個“系列廣告片”嘛?難道時間加長了,情節加多了,就叫“大”創意?裁判怎么說的,“如果說做長的5分鐘的廣告,其他的公司也做過。在中國,1分鐘的廣告短片,百度也做過,在創新方面你們不是第一個。”
難道花大把銀子,請幾個大明星,搞幾個大動作,做幾個大場面……把“可口可樂”當成主角,拍成一部所謂的“連續劇”,就叫“大創意”?如果是這樣,那做創意也太簡單了, “大創意”應該遍地都是——隨手捻來的“創意”能叫創意嗎?
另外,消費者看完這樣的連續劇就一定會對可口可樂有好感了?不,消費只會記得這幾個明星,記住了部分玩酷的、夸張的鏡頭!如果沒有看完整,還以為是百事可樂的廣告呢!要不然,裁判怎么會在頒獎現場直言不諱,“如果要你做百事可樂的方案,你會和現在的方案有不同嗎?你的廣告很像是給百事可樂做的,這是我的看法。”
所以,我們只能希望這樣的大創意,不要最后成為大鬧劇。
年輕化,大市場?
關心我們的朋友應該知道,之前有篇文章叫做《可口可樂要玩超級女聲?》。
那是去年可口可樂找李宇春做代言的時候,特別討論過這個問題。在這里,我想再次鄭重的警告可口可樂:“不要扮嫩,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16—24歲的年輕人是喝百事可樂的,百事可樂已經在這部分人群中占據絕對領導地位。他們認為可口可樂是自己的爸爸喝的,所以可口可樂才成為經典!如果可口可樂硬要與百事可樂爭奪,那就是置本身的定位于不顧,值得嗎?所以,裁判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你的原創偏離了品牌的核心定位(和百事可樂的根本差異是有古典的、經典的),你的創新有什么用呢?”
唯一能解釋可口可樂年輕化理由,就是“貪心”,總是企圖把消費者一網打盡,好象要把百事可樂擠出市場,可能嗎?有效果嗎?
年輕化,不一定有大市場。
進網絡,大整合?
“整合”兩個字流行一段時間了。
于是,有些人也開始跟風,“大整合的核心在于突破了傳統的傳播渠道與模式。傳播渠道上整合出擊,電視與互聯網并進,充分發揮線上線下媒體的獨特優勢。”
把電視與互聯網結合起來,再進入網吧陳列一下,就叫做“整合”了?而且還是“大整合”?這是做得有點“大”——小題“大”做!整合不是簡單地進入另一個傳播渠道,不要開口就是整合,好象自己是整合專家一樣!明天我把報紙與互連網結合起來,也叫整合?后天他把戶外廣告與互聯網結合起來,也叫整合?
不要把一點小改進,就說得那么大!會嚇死人的!
(該案例獲得2005-2006年度第四屆中國杰出營銷獎快速消費品類決賽三等獎,未能進入總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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