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財務數據隨著國地稅合并進行整合之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監管已經不再局限于傳統的人工監管和人工檢查。行為+數據+分析=檢測結果,成為稅務稽查測試納稅人涉稅違法、違規的主要方法。
1.對于財務數據分析產生的問題,進行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的判斷。
2.對于財務數據疑點確定其產生的原因。
3.根據確定的稅收異常延伸分析異因同果。
分析的原理來源于企業財務數據所反映的是企業股東從資本投入到取得成果的經營過程,而這個過程內在存在著相關的聯系和必然的因果關系。企業財務數據如果背離了這種關系,出現13個種“癥狀”就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稅務異常”進行追查。
1、自然人納稅人或者其扣繳義務人是否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屆滿前,已經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納稅申報。
徐箐提示注意:檢測方式,追蹤其納稅人識別號。
2、從事網絡交易的企業是否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了稅務登記的登載信息或者電子鏈接標識。
徐箐提示注意:追查網站交易信息時,網絡交易平臺會向稅務機關提供電子商務交易者的登記注冊信息。
3、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稅務登記內容(經營業務范圍)發生了變化,是否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徐箐提示注意:工商局信息共享。超經營范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風險。
4、企業銀行資金流動監控及疑點追蹤,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并按照規定將全部賬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徐箐提示注意:稅務機關抓取銀行信息主要來自于以下幾種方法:
(1).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會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納稅人識別號,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
(2)稅務機關在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賬戶的情況時,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就會進行有效的協助。
(3)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會按照規定的內容、格式、時限等要求向稅務機關提供本單位掌握的賬戶持有人的賬戶、賬號、投資收益以及賬戶的利息總額、期末余額等信息。對賬戶持有人單筆資金往來達到五萬元或者一日內提取現金五萬元以上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就會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徐箐提示注意:企業資金已經成為稅務機關抓取企業經營發展規模、速度、效益、虛開發票、隱瞞收入、虛擴成本費用等主要數據。
5、企業簽訂合同、協議,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動產登記以及辦理其他涉稅事項時,是否使用納稅人識別號。
徐箐提示注意:納稅人識別號已成為稅務機關即時追蹤納稅人信息的“定位儀”。
6、企業是否存在稅務登記證件進行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行為。
徐箐提示注意:近年來一些違法分子倒賣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手段就是利用虛假稅務登記信息進行的。所以,該環節潛藏的稅務風險極大。
7、企業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能正確、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徐箐提示注意:近年出現一些企業利用虛假財務軟件進行核算,以此達到逃稅的目的。
8、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是否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是否存在為了逃稅購買或者倒賣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徐箐提示注意:近年稅務機關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不斷地破獲了許多虛開增值稅發票犯罪團伙。所以,對于下游曾經存在拿錢購買增值稅發票的行為,應該盡快進行清理和糾正(該方法已經在之前文章中提示糾正方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行為,追訴期是無限的。
9、企業歷史中賬簿、會計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是否存在偽造(陰陽兩套賬)、變造或者擅自損毀的現象。
徐箐提示注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利用虛假賬冊逃稅金額大的企業而且接受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就會追究“逃稅罪”相應的法律責任。
贅述提示:
稅收管理已經進入了整頓和追溯期,稅務機關對于納稅人注冊以來的納稅義務履行的準確性追溯會分為三種方式
一是、對于客觀原因造成少繳稅款的,在督促和限制期內進行糾正和補申報。
二是、對于長期主觀故意設置陰陽兩套賬的企業,除了追溯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外,對于情節嚴重、偷稅金額確定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是、對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偷稅金額巨大的,法律追訴期會為無限期的追溯,主要責任人:為法人或者其它相關責任人。
今后、
稅務機關為了從資金源頭掌控企業納稅行為,極有可能會采取,對于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在其經濟活動過程中,一個納稅年度內向其他單位和個人給付五千元以上的,就要求向稅務機關提供給付的數額以及收入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單次給付現金達到五萬元以上的,就要求于五日內向稅務機關提供給付的數額以及收入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
未來、
稅務機關在納稅人及與納稅相關的第三方按照規定提交涉稅信息的基礎上,對于歷史利用假賬“偷稅”行為將會進行嚴厲的追查和打擊。
尤其是對于明知歷史賬冊中存在的“偷稅”問題,而且在稅收大數據風險測追查下必會曝光,但還依然依賴人際關系的“承諾”和存有僥幸心態的企業管理者而言,一旦問題出現就會“追悔莫及”。
舍財免災
是存在違法問題企業最好的糾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