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加拿大政府遣返回中國時,專業人士曾經說過一句話:“賴昌星在加拿大把該走的程序都走完了,所以現在被遣送回國了”。這個程序走了12年,假如賴昌星不走這個程序,當他到加拿大后,在短時間內被遣送回中國,等待他的就是被槍斃。就是因為他在加拿大待了12年,加拿大政府在得到中國政府對賴昌星不判處死刑的承諾后,才同意將賴昌星遣返回國,這樣賴昌星就保住了性命,當然,這是在熟知加拿大法律的律師幫助下得以實現的。所以賴昌星要的是過程,也就是審判他的過程越長,對他越有利,其結果就是保住了性命。
企業在應對稅務稽查時,應當向賴昌星案件借鑒經驗。當稅務稽查無論是何種原圖進入企業后,在雙方出現稅務爭議時,稅務總局公布的《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公告》沒有被企業用好,他們更多的選擇是找人說情或投降,沒有在“陳述與申辯、依法要求聽證”等方面行使自己的權力。對于稅務稽查部門來說,由于其習慣性的稅務稽查執法方式,這其中,會在執法程序、運用政策方面出現很多“瑕疵”。這將會使企業與稅務之間的“博弈”處于有利的地位。
其實,在補稅額度不大,對企業影響較小的時候,可以借鑒賴昌星的做法,也就是,把該走的程序走完,因為這樣下來得到的結果只能是補征稅款的減少,最起碼可以延緩稅款的繳納,對于企業資金的周轉也有好處;但對于稅額較大時,納稅人應該堅持自己的主張。我的建議是“高舉但慎用法律的武器來解決稅務爭議”。在我所參與的一些稅企雙方爭議案件的解決中,我的體會如下:
一定要讓稅務稽查部門意識到,如果他們還堅持自己的主張,把一些企業認為不該交的稅款堅持補交入庫時,我們會把所有的程序全部走完,也就是聽證→復議→法院起訴的全過程,這個態度必須要表明。同時要告訴他們從申請聽證開始,媒體會高度關注這件事,這可是現場直播啊!同時我們會建立一個微博群,讓眾多網友參與其中來共同討論。在稅政業務上我們會從兩個方面有所動作,一是、按照稅務總局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和相關規定嚴格對照,發現稅務稽查人員有不當(良)行為的,我們會向其上一級部門進行反映,要求查處糾正;二是、在執法程序、執行稅務政策方面,對其不當之處和越權方面要求其改正。要讓稅務稽查部門感覺到,我在社會上有這個影響力和業務上有這個精準的判斷力,再加上媒體和網友支持,以及專業律師的全力配合后,最終如果是以雙方和解,納稅人減少或不交納稅款而收場,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作為企業來說,在應對稅務稽查時,堅持自己的主張,采取“軟、硬”兼施相結合的方式來保護稅務利潤,從實際情況來看還是可行的。
隨機讀管理故事:《假設可以廢除監獄。》
美國學者拿破侖·希爾曾經做過一個實驗,他問一群學生:“你們當中有多少人覺得可以在三十年內廢除監獄?”
確信拿破侖·希爾不是在開玩笑以后,馬上有人站起來大聲反駁:“這怎么可以,無論如何,監獄都是必須的。”
其他人也開始七嘴八舌地討論:“有些人天生壞,改不好的。”“監獄可能還不夠用的呢!”還有人說有了監獄,警察和獄卒才有工作,否則這么多人就要失業了。
拿破侖·希爾接著說:“你們說了各種不能廢除監獄的理由。現在,我們來試著相信可以廢除監獄,我們該采取什么樣的對策。”
大家開始思索。過了一會兒,才有人猶豫地說:“成立更多的青年活動中心應該可以減少犯罪事件。”不久,其他在10分鐘以前堅持反對意見的人,也都開始熱心地參與了,紛紛提出了自己認為可行的措施。“先消除貧困,因為低收入階層的犯罪率比較高。”“采取預防犯罪的措施,辨認、疏導有犯罪傾向的人。”“借手術辦法來醫治某些罪犯。”……最后,共提出了78種構想。
啟示:當你認為某件事不可能做得到的時候,你的大腦就會為你找出種種做不到的理由。但是,一旦你相信某一件事確實是可以做到的,你的大腦就會幫你找出能做到的各種方法。我們認為很難的事情,到底有幾件真正是不可能做到的呢?
閱讀更多管理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