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全面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制度,是要求建立大額現金交易的預約、登記、風險防范、分析報告、監督檢查等各項制度。具體大額現金的標準為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二是、探索大額現金綜合管理措施。對公是選取了部分重點行業進行大額現金交易記錄報告和提現用現管理。對私是對個人賬戶大額用現管理、個人現金收入報告、大額現金出入境監測等方面進行探索。
【老郭認為】根據過往的經驗判斷,這個通知的執行日期,應該在2020年春節前后。
可以借鑒的案例是,印度政府通過銀行的金融資產,和納稅申報的收入額比對來防范逃稅。2016年底印度通過廢除舊鈔同時不提供足額新鈔強行降低現金使用率,當時的口號就是為了打擊逃稅和腐敗。雖然廢鈔本身的爭議很大,但是確實降低了印度的現金使用率,更是為之后統一全國的流轉稅(GTS)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之后印度大選莫迪的高支持率也表明民眾對其改革的認可。
按照支付方式分析。如果使用各種金融工具支付的時候,該筆交易會在系統中留下痕跡,如果該筆交易是非法所得,各種檢測預警系統可以及時的發現查處。但是如果現金交易,則可以規避監管,使逃稅、腐敗、洗錢等犯罪所得無法被輕易發現。
(公開征求意見稿)實施后,還是通過個人賬戶結算貨款的老板們,涉稅風險會加大,輕則賬戶被凍結,重則補稅罰款,并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銀行、稅務已經共享信息,私人賬戶的資金異常變動很容易被發現。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部門等合作加大,老板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面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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