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經營企業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新型企業形式,其連鎖體系是由總部和連鎖店組成的有機體系。總部是連鎖體系的管理機構、配送中心和信息溝通中心,是整個連鎖體系的核心,連鎖企業通過集中采購、集中管理、統一配送、統一核算形成集團優勢,達到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連鎖經營企業財務管理應圍繞實現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目標展開。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目標是生存、獲利和發展,財務管理應圍繞此目標完成對有關資金的籌集、投放、運營和分配工作。
一、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方式
連鎖經營企業是一種新型企業形式,在目前還外于初級發展階段,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方式,目前基本上分為子公司經營方式、分公司經營方式和加盟店經營方式。在中國加入WTO后,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與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上一些知名連鎖企業抗衡,又產生了自由連鎖經營方式。
1、子公司經營方式
子公司經營方式是指總部通過投資關系,對子公司的資產和人員進行管理、控制,子公司根據經營需要取得法人營業執照,開展相對獨立的經營活動,總部通過對子公司下達各項經營指標并對此進行績效考核來進行管理。總部集中對商品進行采購,根據子公司需要進行統一配送,按照內部價格進行商品結算,總部集中對子公司的經營成果進行匯總核算,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按投資比例全部或部分享有子公司的凈利潤。子公司獨立進行會計核算,在經營所在地納稅、編制個別會計報表。
2、分公司經營方式
分公司經營方式是指總部通過投資關系,對分公司的資產進行控制和人員的管理,總部對分公司進行內部會計核算,并對確定的經營指標進行考核,以確定各分公司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總部集中對商品進行采購,并根據分公司經營需要進行統一配送,總部統一對分公司的經營過程和經營成果進行會計核算,統一納稅、編制個別會計報表,全部享有凈利潤。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計劃 開展經營活動,不獨立進行會計核算,取得的銷售收入全部上繳總部,勞動報酬由總部根據經營指標考核情況直接發放。
3、加盟店經營方式
加盟店經營方式是指總部以商譽做投資,以收取加盟費的形式吸收加盟店,以達到擴大經營規模的一種經營方式。總部集中對商品進行采購,根據加盟店經營需要進行統一配送,按照較為優惠的價格進行結算,總部和各加盟店各為獨立法人,各自實行獨立的會計核算,總部在業務上對各加盟店進行管理、指導。
4、自由連鎖經營方式
自由連鎖經營方式是指由若干個完全獨立的零售企業為增加其知名度,增強資源優勢和品牌優勢,在經營完全獨立的情況下,結成連鎖體系,統一使用企業品牌、統一進行渠道的一種經營方式。
二、連鎖經營企業會計核算的方式
由于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方式不同,其核算方式也不相同。依照連鎖經營企業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的不同,分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兩種方式。
1、獨立核算方式
指總部實行獨立的,部分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實行相對獨立的會計核算。在這種核算方式下,總部和基層店都應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總部通過投資活動與基層店形成各自的經濟關系,總部的投資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基層店收到投資增加“實收資本”科目。總部對經營所需商品實行集中統一采購,按需要為下屬基層店統一配送商品。按內部商品價格進行結算,并按配送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或普通發票。基層店憑發票增加庫存,按獨立會計進行核算,月未計算并結轉當期經營成果,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將當期實現的利潤上繳總部。總部收到基層店上報的利潤和財務會計報告后,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2、非獨立核算方式
非獨立核算方式是指總部實行獨立的、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不單獨進行會計核算,經營中發生的各項經營費用,均向總部報賬核銷。在這種會計核算方式下,總部會計機構應對各基層店的經營過程實行內部會計核算,以考核其經營成果,確定其勞動報酬,根據經營需要為各基層店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基層店實行報賬制,不設會計機構只設一核算員,可以設置部分輔助會計賬薄,負責上繳經營收入,核算本部門的經營費用,發放人員工資,保管本部門使用的備用金等。總部擁有本企業的全部經濟資源或控制權,總部對經營所需商品實行集中統一采購,按下屬基層店經營需要統一配送,庫存商品的實物轉移時,只對其明細科目進行調整。基層店開展經營活動取得收入,全部上繳總部。總部編制個別會計報表。
在實際操作中,各連鎖店經營企業往往根據自身情況,綜合采取以上兩種核算方式。
三、連鎖經營企業貨幣資金的管理
貨幣資金對于連鎖零售企業至關重要,貨幣資金是連鎖企業資產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離不開貨幣資金的支持,如購買商品、支付工資、償還債務等,沒有貨幣資金的儲備,就無法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貨幣資金是企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1、崗位分工控制
(1)、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
(2)、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授權批準控制
(1)、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
(2)、明確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3)、嚴格按照申請、審批、復核、支付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的支付業務。
3、現金控制
(1)、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制度。
(2)、明確現金開支范圍并嚴格執行。
(3)、現金收入及時存入銀行,嚴格控制現金坐支,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4)、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5)、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銀行存款控制
(1)、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分別設立基本戶和一般存款戶,并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
(2)、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存款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票據控制
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6、印章控制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
(3)、制定印章管理規定,下發印章保管人崗位責任制。
7、監督檢查
(1)、定期檢查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
(2)、定期檢查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
(3)、定期檢查印章保管情況。
(4)、定期檢查票據保管情況。
(5)、通過企業內部銀行或企業ERP系統及時掌握企業每日貨幣資金收支情況。